在讨论淘宝服装加工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之前,首先应该分清服装设计和服装,前者是设计者通过复杂的精神和实践活动,体现其个人风格和设计水平的造型艺术。后者是以成衣表现设计的立体作品,是设计者艺术构思以面料为介质的书面表达。对某一服装设计,只要不是抄袭,确是设计师从无形的思想转化而成的,以设计图为载体的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,就符合著作权法客体的构成要件。另外,服装设计也反映出一定的艺术性。因此服装设计应当成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,只是其表达形式与众不同而已,服装设计往往表现为服装画和裁剪图的形式。
淘宝服装加工既然符合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,那么究竟属于哪一类客体呢?既然一件服装的设计必须经过服装画、制版(或称打版)、打样几个步骤,当一个服装设计的创意在设计师头脑中成形后,往往会以手绘的效果图和裁剪图表现出来,要解决服装设计是否受著作权的问题,本文认为应该分以下步骤研究: 首先效果图。是指设计者采用与美术绘画作品相同的制作手法,即在平面材料上通过线条、质感等表现手段创造可视的有审美意义的形象,将预想之服装的款式以色彩、图案、造型等一系列设计元素的组合形式表现出来。服装的造型可以分为外造型和内造型。其中外造型是指服装的轮廓剪影,内造型是指服装内部的款式,包括结构线、领型、袋型等。外造型是设计的主体,内造型设计要符合整体外观的风格特征,内外造型应相辅相成,不能抛开外观风格一味追求内造型的精雕细刻。
服装画的造型属于立体构成范畴,是运用美的形式法则有机地组合点、线、面、体,形成整体造型的过程。结构是建立造型的基础,服装的结构线是指体现在服装各个拼接部位,构成服装整体形态的线,同肌理的起伏分不开。主要包括省道线、剪辑线及装饰线等。